怔地看着她的发顶。
既然生命如此脆弱,为什么还要执迷?世人愚蠢又自作多情。
他回到房间躺了小半年,这回再也没有人影在面孔上晃来晃去,孟殊台却很难入睡。直到一天用饭时,母亲面前摆着一张单独的小案,上面只有白水豆腐和清汤葵菜。
母亲脸上一派婉转低羞,父亲笑吟吟看着她,目光温柔缱绻。他听见母亲说:“近日他太闹我了,什么都吃不下。就只有这些东西能入口罢了。”
父亲拉着孟殊台的手,轻柔地放在母亲肚子上,“再过四个月,可就有小人儿来给菩萨作伴了。”
小人儿?
孟殊台思绪翩翩。
他知道那种事。一男一女,光着身体,像猪狗牛羊一样疯叫,撞击。大人们把这叫做“欢愉”。
还有四个月吗……孟殊台倒数这日子,小人儿正是他病危的时候来的。
是觉得他要死了,所以抓紧创造一个新的生命?还是血亲即将死亡也败不了他们猪狗似的欲望的胃口?
孟殊台再次印证了那个湿漉漉的事实——哪怕至亲至爱,也不过是人肉皮囊,俗骨一堆。
小手按在母亲的肚子上,他突然烦躁,很想用力一压,把那婴儿压碎,压成一片血肉模糊。
母亲生弟弟那天艳阳高照,一盆盆血水从她房里端出。
像一轮轮红月跌入水中被人捧着,幽谧血腥。
他站在房门外独自惊异着。
原来这就是母体之爱?世间最初始的创生之爱就是血腥的。
胎盘,脐带,子宫血。
爱需要血来开刃。
狸奴在树荫下睡觉。日光下照,斑斑点点的碎影打在它毛茸茸的身上。
它是突然闯进孟殊台院子里的,没有来处,也没有主人,但自己相当自在,给水就喝,给食就吃,给一个金银编织的小笼子就住。
大家都夸它亲人、有灵性,但孟殊台觉得这种随遇而安,见人就亲的性格极其愚蠢,说不定哪天就因其死了。当然,他没对任何人说。
孟殊台抬头,在苍绿枝条间寻觅一团温暖光源。被太阳照着的日子里,活着也是死。这世界对于孟殊台来说无聊透顶。
但元景明不那么觉得。他和孟殊台并肩蹲在一起,不住地摸小猫的毛,不厌其烦地回应它每一声的喵喵。
“菩萨,它好乖啊!毛毛软软的,真可爱!”元景明傻笑起来,孟殊台不想理他。
“要是我们家也有小崽就好了,可惜我爹不让养。”元景明重重叹出一口气,把自己的小身板叹薄两分。
“你家不是有条狗叫‘沫黑’吗?她会生崽崽的。”
元景明拼命摇头:“不行的!我阿爹从来不让公狗靠近她,阿爹说舍不得沫黑像我娘一样受苦。”
舍不得王妃受生育之苦?她不也还是死了。
爱,真荒谬。
孟殊台郑重叹了口气,心中郁郁更硬固,无聊复无趣竟到了一种鸿蒙太空的境地。
胃里一大群尖喙飞鸟挣扎,他想吐。孟殊台低头看着那只乖顺无知的猫崽,人生第一次,无法容忍生命在他眼前存活。
全身血液冲到指尖,他必须要做些什么,不然一定会被虚无压碎、搅拌、吞噬。
“世子殿下,快回家啦!”远处传来一声呼唤,元景明蹭的一下站起来,“菩萨,我得跟嬷嬷回家去了,下次我们一起去洛河边放风筝!回见!”
刚跑出去几步远,他又折回来,向小猫露出大大的笑容:“你也是哦!”
脚步声越来越远,孟殊台面无表情,拎起这只瞎眼猫朝墙角花树走去。
灰白的小猫刚好是他两只手那么大,举过头顶朝墙角一摔,柔若无骨的生灵惨叫一声。
鲜血淋漓,血肉一团,一如它刚出生的那刻。孟殊台入神地盯着那猫尸,波澜不惊的眼神终于鲜活灵泛。
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