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s:不好意思兄弟们。
最近打算再写一本书,有些累,好几天没睡好觉。
以至于昨天困迷糊了,写书的时候写错了名字,把灰狼写成黑狼。
'HL'灰狼,然后'HL'黑狼,开头字母都是一样。
万分抱歉!
“早啊杨先生。”
汽车旅馆的沙发上,娜塔莎翘着二郎腿坐在那里,后背挺得很直,笑眯眯地冲杨业打招呼。杨业昨晚回来的很晚,一晚上都在跟踪灰狼的行动。
智力,体力,力量,都已经超越了寻常生物。
他很满意。
杨业微笑着点头:
“我们该出发了。”
娜塔莎起身,走到杨业面前,很自然地挽起杨业的胳膊。
杨业也没有拒绝。
俩人一块朝外面走去。
娜塔莎道:
“我今天早晨起来去买帐篷的时候,
看到医院门口有很多治安官。
去打听后才知道,原来是有凶杀案。
你知道吗杨先生,有人说是一匹狼作案!
死者是一位偷猎者。”
娜塔莎一边说着,一边上了车子:
“天呐,谁能知道一匹狼是怎么跑进医院杀死一位壮汉的?
我猜一定是狼神显灵,惩罚那些可恶的偷猎者。”
杨业坐在副驾驶,对娜塔莎道:
“你去买帐篷了?”
“嗯对。”
娜塔莎说完后就愣住:
“不对啊,你不是应该关心野狼跑进医院吃人的事么?
怎么会更加关心帐篷的,您这是什么脑回路。”
杨业呵呵笑了笑。
他是野狼杀人的始作俑者。
杨业从怀里拿出酒壶,喝了一口烈酒。
娜塔莎启动车子,眨巴着眼睛:
“您真是个有故事的男人,还是第一次见起床就饮酒的。”
杨业没有搭话。
自从获得了巨兽之力,创建了十诫会,杨业觉得自己距离“人类’越来越远。
酒精不但会刺激杨业的味蕾,还会让杨业提醒自己还是人类。
小镇清晨的空气很好,娜塔莎的驾车技术也很成熟。
杨业迷迷糊糊地睡着了。
再次醒来时,车子已经到达了目的地。
杨业左右看了看,发现身处密林之中,
娜塔莎解释道:
“这就是狼眷之地了。
如果您想更好的了解这里,不如去跟当地人聊聊。”
杨业点了点头。
无论是出于了解狼眷之地,
还是出于见见国外部落风情。
杨业都愿意去看一看。
娜塔莎道:
“那我们步行过去,距离狼信徒部落很近了。
开着车子到当地人的部落可能会引起敌意。
不过嘛,我跟这里的人很熟。
对,车子就放在这吧,最好我们晚上在这里搭帐篷睡。
部落里真的是没法睡觉的。”
杨业点了点头。
娜塔莎一边走着,一边挽着杨业的胳膊,介绍这片土地。
每次动物大迁徙时,在丛林边缘可以看到南非的各种动物。
那种场面相当壮观,能清楚地感受到没有人类的世界是怎样的。
半个小时后,俩人到了一处部落。
怪不得娜塔莎说这里不能睡觉。
部落的房屋是很原始的黄泥房,里面飘出动物粪便的味道。
两位部落人站在正门处。
一人穿着粗布麻衣,一人穿着兽皮。
他们手里握着自制的长矛。
见到有人来了,兽皮部落人说着部落语,眼神凶狠,看样子很是排斥杨业二人。
麻衣部落人明显比兽皮部落人理智一些,他用英文询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