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人思索片刻,纷纷点头。
时闵慵懒地抱着吉他,盯着喝水的人看,忍不住再一次感叹佩服。
程家在北城是数一数二的背景,即使不做主唱,当个只知道玩乐的公子哥都不会有人说什么。
程信淮也玩闹,也和其他男孩子一样打架闯祸,但他脑子也很灵活,学习能力很强。
典型的别人眼中的小孩,同龄人眼中的佼佼者。
高中时期几人就已经组建了乐队,少年的热诚总是让人心潮澎湃,即使家世背景都可以让程信淮信手拈来地把乐队捧得又红又紫,但他选择了最实在的方式,和其他人一样,与乐队成员老老实实去酒吧驻唱,各种演出场地乱跑。
即使后来正式作为质数乐队出现在公众视野,程信淮也一直只是一个乐队主唱。
那时候,谁又会知道北城程家的继承人还会这样走街串巷地“卖唱”呢。
和乐队其他人不同之处,大概就是程信淮受家里的熏陶,除了音乐才华,在公司管理和名利场上也行走得游刃有余。大多时候,礼物音乐的事都是程信淮在处理,短短几年时间,礼物音乐就已经风生水起。
他就像个冲锋陷阵的战士,为质数乐队撑起安稳的一片天。
“阿淮分析得在理,我们这么多年了,不变的就是做音乐的初心,要是以后真要那样,相当于变相扼杀我们乐队,分明就是背离了我们做音乐的初衷。”温与季完全赞同程信淮的话。
“阿淮,我们都相信你的判断和考量。在这方面,你是权威。”
其他人并不反对,在长久的相处以来,他们对彼此的信任已经足够深,而程信淮也完全值得信任。
“还得是我们阿淮,来,干一杯。”不知时闵从哪里倒了几杯酒,直接端给了程信淮。
程信淮瞥了他一眼,接下酒杯,意思一下般地喝了一小口,顺手放在了旁边。
正事结束,几人又回到一种惬意的状态。
“你昨晚没回别墅?都没看到你人。”鼓手温与季敲了几下鼓,就放下了鼓棒。
“酒店里住的。”
“难得,还去酒店,约了人?”时闵八卦,隐约感觉有那杯酒的事。
“滚。”
一个字胜过所有解释。
“好嘞。”看着程信淮懒得理他的样,感到没趣,麻溜地滚回了自己的位置。
“话说,昨晚真的什么都没发生?”时闵还是好奇得紧,抱着吉他再次靠近程信淮。
程信淮完全不看他一眼,目不斜视地盯着录音电脑,“要不要下次音乐采访我给大家分享分享你的趣事?好多人也是期待得很……”
“别啊大哥,我错了,我再也不敢了。”时闵立马变得狗腿,搭上程信淮的肩,一起朝着沙发去。
要知道,他的趣事,就是糗事。
时家和程家住得近,两人算是穿一条裤子长大的。从娃娃开始,时闵的所有黑料都掌握在程信淮手中。反过来,他倒是完全找不到程信淮的什么黑料糗事,唯一几件还都是因为他长得好,性格好被人纠缠之类的事,根本就是在变相夸赞他。
这么一来,他着实是毫无优势,只能被程信淮拿捏。
“阿淮这人,心够黑的,不知道哪里有那么多人喜欢他。”有人幽幽说着风凉话。
“对啊,真是不公平。”
看到时闵吃瘪,程信淮慢悠悠坐上休息区的沙发,捞过一旁的吉他。
“时闵的黑料是事实,我只是个老实的队友罢了。”
时闵一脸怨愤地从他面前飘过,回了自己的位置。
“不过啊,那也没什么用,阿淮马上就要被吃死了。”有人提醒。
“联姻的事儿还没解决?”刘远绪关心地问起。
“我去,不会还要去见面吧!”时闵惊呼。
“去啊,总得知点礼数。”程信淮懒懒道,开始拨弄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