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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1 / 4)

第113章案例

应璇玑教授站起身,走到投影幕布前。

“赵队,各位同志,“她的声音清晰而平稳,带着一种不容置疑的洞悉力,“我们可能被′蒙面′和′恶性′这两个表象误导了。让我们重新审视现场留下的“语言她指着那几处线条歪扭、色彩浓艳、内容幼稚的涂鸦:“这种涂鸦风格,充满了孩子气的发泄和模仿,缺乏成年混混涂鸦中常见的帮派符号、特定标记或者更复杂的图案。它传递的情绪是愤怒、破坏,但手法是笨拙的,甚至是好玩'的尝试。”

接着,她指向喷漆高度的照片:“技术员提到喷漆高度普遍偏低。测量数据显示,主要污染区域集中在离地0.8米到1.5米之间,这符合什么人群的身高操作范围?”

“青少年!"姜凌心中早有答案。

“没错。"应璇玑教授赞许地看了姜凌一眼,继续分析,“再看这个被踩扁的打火机,小浣熊图案,廉价,常见于校园周边小卖部,是很多中学生抽烟或觉得好玩会买的东西。还有那些撕碎的彩色贴纸碎片,初步拼凑,像是某种动漫人物或校园流行贴纸的残片。”

她的目光变得无比锐利:“蒙面,恰恰说明了作案者对自身身份的在意和恐惧一一他们害怕被认出来!结合喷漆的幼稚、高度的限制、遗落的典型青少年物品,以及这种纯粹破坏发泄、模仿性强、而非图利的动机……”她顿了顿,一字一句地抛出综合分析结论:“从犯罪心理出发进行分析,这起恶性案件的作案者,极大概率不是社会混混,而是一群在校的青少年,年龄范围应在14至18岁之间,部分可能已经辍学。他们来自同一所学校或邻近学校,关系密切,小团体。”“刚才赵队提到,他们的蒙面行为类似港台警匪片中的抢劫犯。可能受暴力影视刺激,他们的作案带有强烈的情绪宣泄色彩和模仿性,群体行为放大了破坏力。从喷漆内容以及重伤老张头的行为判断,小团体成员的个性各异,有的人性格比较压抑、有的比较直接,有人则更具攻击性和煽动性。”会议室里瞬间鸦雀无声。

青少年?中学生?这和他们之前的判断完全背道而驰。砸毁文物、重伤老人!现在的娃娃们就敢搞犯罪团伙,实施暴力犯罪了?虽然有些不信,但应璇玑教授的分析条理清晰,令人无法反驳。半响,赵刚大队长瞪大了眼睛,猛地一拍大腿:“对啊,我怎么没想到!那些涂鸦、那打火机、那身高,真是见鬼了,竟然是学生娃!难怪我们先前排查了一圈也没找到嫌疑人。”

到底是一线刑侦人员,一点就通,赵刚立刻布置任务:“立刻调整方向!重点排查市一中、二中、三中,还有附近的职高。查一查最近有没有学生行为异常、小团体活动频繁、接触过大量港台暴力片的,重点查一查附近的录像厅。还有,学校附近卖喷漆和小浣熊打火机的小卖部!”有了侦查方向,警方如同被注入了新的活力,目标从鱼龙混杂的社会面,精准地聚焦到了中学校园里。

清源市警方的侦查效率还是很高的。

仅仅两天,五名嫌疑人被锁定并迅速控制,名单就摆在姜凌面前。主犯陈栋,17岁,清源市第三中学高二学生,平时看着挺老实,成绩中不溜秋,但是下手最狠。

周晓阳,16岁,和陈栋同班,年级前十的优等生,和陈栋关系很好。王强,16岁,原市三中学生,辍学后混迹社会,混迹街头,偷鸡摸狗是常事。

李伟,15岁,三中初三学生,出了名的胆小内向。赵小鹏,15岁,原三中学生,但现已辍学,跟着王强混社会。据交代,当天晚上,这五个人在王强家附近的一个录像厅看完了一部港片,讲的是古惑仔打打杀杀、快意恩仇。

出来之后,五个人情绪都很亢奋,喝了点啤酒,陈栋提议去白塔公园找点刺激。他们翻墙进去,一开始只是四处晃悠,对着雕像撒尿、吐口水。后来不知道是谁提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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