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不,哥?”
“还行,你觉得咋样?”
“好吃,给你了。”
木棉让食计划顺利推行,炸鸡统统塞给杨曙,大眼睛直溜溜盯着鳕鱼堡看。
“真有那么难吃?”
杨曙很懂小富婆,但凡好吃的小零食,比如烤冷面之类,她必悄咪咪把碗挪到近点。
炸鸡而已,杨曙不信能有多难吃,拿起她吃剩的咬一口
“不儿,这不对劲吧?”
算不上难吃,但味道、口感很奇怪,鸡皮脆脆滑滑一咬就掉,但没什么味道,肌肉干干巴巴柴得很,像反复加热好几遍的兔肉。
big胆!这是炸鸡?
都来吃不健康的快餐,居然还不好吃?
和花钱体验种地有何区别?
杨曙问正在偷吃鳕鱼片的大小姐
“你之前出国,没吃这边的炸鸡吗?”
“一般在酒店或大餐厅吃,没吃过快餐,”白木棉小小咬一口鳕鱼,睫毛一颤一颤的轻眨。
“……”
又是可悲的厚障壁!
【面包夹两块鱼片是鳕鱼堡,夹一块也是】
说得对,毕竟有一片在你嘴里。
白木棉继续偷鳕鱼片,自顾自补充
“炸鸡不怎样,可出门吃饭嘛,我认为对桌的人更重要,自己吃当然叫外卖啦。
“说是外卖,一般都托我爸的雇员出门买回来吃。
“毕竟本地外卖员太没礼貌了,走着走着丢餐,送着送着饿了把餐吃了,饿得我想一拳锤爆他。”
杨曙捏捏她脸蛋,白木棉没敢动,以为他要把鳕鱼片掏回去呢。
“确实。”
每当被坚定的认可、选择、相信、陪同……普通话语便被赋予神奇力量,变成具有魔力的情话。
这时候,杨曙就总想更多的触碰她。
直球选手的魅力便在此。
【曙哥的鳕鱼堡没有鳕鱼,但还有鱼的味道,也算鳕鱼堡吧?】
没关系的大小姐,老奴吃面包皮皮就可以。
挑挑拣拣吃完快餐,两人重回街上。
中午时分天气渐热,白木棉合适宜的戴上墨镜,解开围巾丢给杨曙。
“要不要围上,有我的原味呢。”
“?”
杨曙正看手机地图来着,闻言忽挑眉
“你还提原味?”
“不喜欢就算了,我也没有很想给你闻。”
“棉姐装?”
白木棉捏拳给他一下。
漫无目的溜溜达达半小时,白木棉正想下午去哪玩来着,杨曙忽在一间餐厅门口停下。
“不是刚吃过嘛?”
“哪能吃饱,进去再来点。”
“哦。”
白木棉也觉得快餐差点意思,本打算回酒店叫外卖呢……杨曙他果然很懂。
喜欢和爱是朦胧的概述,阐述它将是笼统的概念,比喻它将是抽象的举例。
也许一句‘我想跟着你’是喜欢,一声‘我知道’是爱。
又或许是少女递出的手
“异国他乡的,别丢了棉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