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0章杀了云华,我就信你
就算他生的一张平平无奇,根本就让人记不住的脸,她也能认出来,这是陆子期,除了他跟萧昶,还有谁会对她愧疚难当。如果是萧昶找到了她,大约会直接把她绑回宫,她不死怕也要脱层皮,这人是皇帝,大约从出生,就不知道,什么叫克制。“还没死呢?”
两人相对无言,崔湄冷笑,便说出诛心之语。从朱雀门一跃而下,她被卷入江水之中,本以为一定会没命,她也是这么打算的,与其被萧昶拘在宫中,不得自由,看到萧昶就会想起她可怜的女儿,倒不如一死了之,跟着女儿去了,泣奴有父亲照看,囡囡有她,这很公平。但她竞然没死,被一位老迈的医女救下,那时她依旧心存死志,却在那位老医女的斥责下,开始真真正正,把脚踩在地上,脱离云端,接地气的生活。她不过学了三年医,并不算继承那位老医女的衣钵,但养活自己,已经足够了,以女儿的身份为那位老医女养老送终后,她来了岭南,这个传说中毒瘴重重,历来是刺配流放的地方。
别的地方对医女有些排斥,尤其是游医,走街串巷摇铃做生意,对女子来说,不像是个正经营生。
但岭南毕竞算是那些京城老爷眼中,未开化之地,此处女子当泸卖酒,女子开食肆,甚至挑着担子去卖货,抢货郎的生意,崔湄在这里,当个走街串巷的摇铃医女,也并不显眼。
生活虽然清贫,但她心安。
脱离了皇宫的是是非非,没了萧昶带给她奢靡的生活,每顿饭都要自己的双手去挣,她反而心静了下来。
陆子期站在窗外,用一种及其沉痛的目光看着她。她想关上窗户,他的手却死死的挡着。
关不上也就算了,她现在本就不是那么较真的人,她就当这个人不存在,回屋里坐在桌案前,吃她的晚膳。
一碗糙米煮的粥,一碟白煮菜,完全没有油腥,她居然吃的安然,完全没有嫌弃和咽不下去。
“你,就吃这个?“不知何时,陆子期坐到她对面,紧紧的盯着她桌上完全拿不出手,堪称清苦的饭菜。
“你在陆家,都没吃过这个,我不是给你拿了一些肉蛋,你瘦了。”他的深情,让崔湄感觉烦闷,为什么这些男人总认为,什么是对她好,什么是不好,她就不能自己做一次选择。
不管是他还是萧昶,都是这样,萧昶应是一见她,就有上辈子的记忆,不然不会来的那么早,而陆子期大约是她被萧昶带到禹城,那是离开江州后第一次见面,他大约就恢复了上辈子的记忆。
这两人抢占先机也就算了,萧昶接近她,带她入宫,从没问过她愿不愿意,在宫里,哪怕她想住自己的宫殿,不想夏日热烘烘的,跟他挤一个床榻,也是拒绝不了的。
而陆子期也是如此,自说自话,想要救她,就把她私自抢走,甚至还想一碗药打了她腹中的孩子。
“我觉得挺好。”
一开始也不适应,关在金笼中的金丝雀,吃穿用度,无一不是最好,吃惯了碧粳米,怎么吃得下去高粱状米,她咽不下去,还一心求死,那位老医女,带她去了城外慈善堂,她嫌弃万分的糙米,是这些人根本吃不到的美味,只要能填饱肚子,他们什么都吃,什么都肯做。
她甚至看到,一个年轻的女人,抱着她可怜的,瘦成小猴子一样的孩子,那孩子缩在阿娘怀中,饿的眼窝深陷,这并不是这女人第一个孩子,饥荒的时候,她先头生的女儿,被丈夫卖到了妓院,第二个女儿,饥荒年间,被丈夫换了米肉,她不想再生,却反抗不了丈夫的暴戾,怀上,流产,再怀上,又生下一个女儿,她怕这个孩子的命也保不住,偷跑出来,成了流民。“陛下对我们流民有恩典,不仅不驱逐我们,每日还能领一碗粥喝,我跟孩子都能活下去,等孩子大一些,我就去做点活计,总能把孩子养活大。那米粥,稀的可以见底,可怜巴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