绮看着自家性格腼腆的妹妹和爱钻书房的儿子,一时之间竟觉得她俩才是一家,所以她在和沈仲牧商量之后,便开始说服沈云棠。
一开始绮还在心中反复措辞,终于找到了一个不伤小儿子的话术。
趁着吃饭的功夫,沈云棠终于从书房里走出来了,绮看着自家小儿子白白嫩嫩的小脸蛋,再看看老大黝黑的皮肤,一时之间哭笑不得。
她用商量的语气道:“小棠,你自幼身体不好,要不你跟着你姨母到外面住两年,等养好身体了再回来?”
“去哪?”小沈云棠还只想着快点吃饭,这样等吃完饭之后他就可以早一点去书房看书了,所以没有思考阿娘的提议,随口回答道。
桌上吃饭的沈云铮猛地一顿,就连往日最喜欢吃的肘子都不想香了。
一幅舍不得的模样,因为他知道沈云棠也挺想出去的,就像他自己想要出去学武一样。
“北川郡,那里风景甚美,还可以在草原骑马驰骋。”,说到这里,绮又想起了她年少的时候,那时她和沈仲牧还没有成婚,两个人为了办一个牵连众多的案子,连夜骑马从北川郡横跨两个州,才到上京。
那两个州的名字绮至今都记得,分别是庸州和衡州。
沈云棠低着声音回复道:“那里有书房吗?就像家里这么大的书房。”
书房?原来症结在这里呀,绮柔和地笑了笑“普天之下皆是书。”
“我可以想看都就看多久吗?”,沈云棠饭也不吃了,扬起稚气的小脸眼神崇拜地看着绮,急切的仿佛立刻收拾行囊就要去一般。
“是啊,你想看多久就看多久,君子当以多行、多看,行遍万里路亦能看遍天下万卷书。”
“阿娘,孩儿想去。”
总算是勾起了沈云棠想要出门的心思,绮再次感慨道。
此事定在初春,原本照沈云棠的性子是想入了冬再走的,哪成想被沈仲牧拦住了。
入了冬,晚走几天也无妨,便将期限拖到了年后,这样的话一家人还能团团圆圆的过个岁节。
沈云棠也知晓,这个岁节是他阿娘盼了许久的,就算绮没有说,细心的沈云棠也能从吃穿用度上感觉出来。
今年给每个人都做了套新衣裳,还特意多买了许多的饴糖和点心,捏一个放在嘴巴里都是甜丝丝的,直直地甜到心窝窝里。
过节可真热闹,放了炮仗、点了花灯,还有人开始打铁花。
那是年后的事儿了,沈云棠还需个两三日才能走,因为他阿娘说要他多带些饴糖,其实就是为了能让沈云棠看到他最喜欢的打铁花。
这日上京早早地就摆起了树枝,搭起了两丈高的花棚,下边还垂柳条,在人来人往的大街中央,看起来就像是一个双层高的架子一样。
白日里看着平平无奇,入了夜才是它最好看的时候。
光着膀子的几个汉子,在这冰天雪地里也不怕冷,拿着刚熔好的铁水往上空一洒,说时迟那时快,十多个汉子手握着花棒打向了空中的铁水,一时之间,铁水被打的四处迸发。
飞溅到搭好的花棚上,是极美的景象。
火树银花是沈云棠能想到的最贴切的形容。
绚烂的仿佛烟火一般,在他的瞳孔中慢慢绽放,最后留下灼灼的花棚。
只有经验老道的师傅,在打铁花时,就算是光着膀子也不会被烫伤分毫,这才能将这场视觉盛宴表演的淋漓尽致。
很快便到了分别这日,绮虽然什么也没有说,可一家人都沉浸在离别的情绪中。
一包包鼓鼓囊囊的行囊被塞进马车,沈云棠站在车旁看着,什么也没有说,只是眼中晶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