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 was there, I remember it all too well.”
她站在那,微风轻拂过她的发丝,时间难以抹灭的回忆翻涌而来,一帧帧如旧电影般往日重现。
程疏逆着人潮向她走去,高大的身影挡住了刺眼的阳光。
余斐然的心脏几乎要停止跳动,流淌全身的血液也在刹那间凝固,浑身僵硬杵在原地,耳机里的音乐瞬间变成了巨大的轰鸣声。
几乎是不给她任何思考的余地,程疏弯唇,摘掉了她的左耳耳机。
“好久不见,余斐然。”
仿佛那潭平静的死水被投入了什么东西,小圆晕竟然一圈圈地荡漾开来,微波涟漪不断扩散至剧烈摇晃。
直到视线重新变得清晰,心脏恢复跳动,呼吸渐渐顺畅,耳旁的余响变成一阵久违的清冽男声,她的嘴角缓缓勾起。
“好久不见,程疏。”
余斐然刚从错愕的情绪中抽离出来,显然忘记了时间,程疏似笑非笑地提醒她:“不打算上班了?”
他还刻意加重了“上班”二字。
余斐然一愣,时间紧迫,她来不及与程疏叙旧了,也十分不愿意就此别过。
余斐然行色匆匆,打算和程疏先约个时间,不能让他跑了。
还没等到她开口,程疏却抢先一步说:“你先去上班吧。有空一起吃个晚饭?”
余斐然连忙点头,正准备闯人行道红灯,却被程疏一把拉住。
“别着急,”他的声音像是雪山融化成一股清泉,灌入耳朵,在瞬间安抚了躁动情绪,“我等你。”
程疏松开手,目光一直追随着余斐然离去的背影。
余斐然小跑了几步后慌乱地回头,似乎是害怕她一转身程疏就会再次消失。或者说,她更怕这是她的一场梦。
程疏双手插兜,站得挺拔,与余斐然的目光在空中交遇,润物无声的宠溺流淌眼底。
程疏是为她而来的。
一场蓄谋已久的意外重逢,只为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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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斐然一整天都处于一种大脑出走的状态,与其说是心不在焉,更不如说是如坐针毡。终于在临近下班前,她才想起来,今晚与闺蜜有约。
余斐然立刻在闺蜜群里发了一条消息:「我今天遇到程疏了」
陈念秒回:「我靠,是那个传说中的程疏吗?」
余斐然:……
陈念又立刻发来一条新的微信:「今天周五,你怎么会遇到程疏?难不成他是你的新同事?你们都聊了些什么?程疏现在什么样子,秃顶了吗,发胖了吗,变丑了吗?」
余斐然脑子一团黑线,这都什么跟什么……
余斐然:「程疏约我吃晚饭,要不今晚我就先放你们鸽子?」
消息刚发出去,下一秒陈念来电:“放什么鸽子!难道不能跟我们一起吃饭吗?你这是重色轻友!”
余斐然一本正经回怼:“程疏不是色。”
在余斐然现有的认知里,程疏是被她罩着的弟弟,是对他比对亲生弟弟还要亲的一种关系。
“哦,这样啊~”陈念装腔作势道,“他不是七年没理你了吗?怎么突然要来纽约了?”
余斐然沉吟:“不是七年。”
陈念一怔:“啊?”
余斐然从牙缝里挤出几个字:“是七年零三个月!”
不要低估一个女人记仇的能力。
最后一次见面还是七年前程疏的生日,如今都已入秋了,是整整七年零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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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厅是程疏预定的。余斐